
索蓬表示,需等待宪法法院对贷款法令做出裁决后,才会受理人民党提出的设立特别委员会监督资金使用的动议,并澄清这不是紧急事项,行政部门尚未动用贷款,预计6月可安排审议议程。
5月22日,在泰国国会,下议院议长索蓬·萨拉姆就人民党提出紧急动议要求设立特别委员会监督4000亿泰铢贷款法令预算使用一事表示,该法令正由宪法法院审议,这是反对党通过议长提交的请愿,法院有60天的审议期限。
“立法程序方面,我们将等待法院的裁定结果,先听取法院的意见。”索蓬说。
当被问及是否必须等待法院裁定后才能设立监督4000亿泰铢贷款使用的特别委员会时,索蓬表示,可能有人会反驳说他们已经在行动了,为什么不设立特别委员会?但如果法院裁定不驳回,又会有人反驳说不驳回的话委员会就失效了。
议长表示,作为立法机构,此事并不紧急。据他所知,行政部门尚未采取任何行动,只是有流程,并未动用资金。加快监督是正确的,要确保公民税款使用得当,但必须把握合适时机,不冲突。不过,这取决于议员而非他的权力,由议会决定是否设立委员会,他的职责只是执行议会的决议。
索蓬还谈到审议安排议会会议议程以审议宪法修正案的问题,在泰自豪党提交修宪草案后,据他所知,还有2-3个政党将在下周提交补充草案,预计将一并审议,可能是在6月。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