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2日13:20,在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沙拉武里府办事处,秘书长素拉蓬·因塔塔翁主持召开会议,跟进监测非法发放农改土地证4-01及侵占农改土地和林地案件,涉及穆列县地区。相关单位代表出席,包括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农业土地改革办公室、沙拉武里府农业土地改革办公室、沙拉武里府佛教办公室及森林厅官员等。
秘书长素拉蓬表示,沙拉武里府案件重要,因已见诸报端,故来跟进法律执行进程,了解进展,并推动农改土地回归符合资格的农民手中,同时加强法律执行以防止侵占森林,减少腐败投诉。

沙拉武里府国家反贪委员会主任少尉卡塔武·卡朗努表示,关于备受关注的普纳道农场案,已对向非农民发放农改土地证者进行处理。至于查纳斋寺侵占数千莱林地案,已从监测和推动执法单位两方面入手,以减少投诉和腐败漏洞。
随后,沙拉武里府国家反贪委员会代表补充细节称,关于普纳道农场非法发放农改土地证,因获得者非农民,且农改土地证覆盖林地,已协同第一区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农改办及警方实地检查,目前国家反贪委员会正在调查。
在监测方面,沙拉武里府国家反贪委员会已组织研讨会听取相关单位及穆列县民众意见,以制定措施防止非法发放农改土地证。
关于查纳斋寺地区农改土地证覆盖林地案,已与第一区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森林厅、警方、佛教办公室及沙拉武里府农改办联合实地核查,并跟进相关单位法律执行情况,如沙拉武里府农改办已对涉事者报案。

同时,相关地方部门就土地侵占及非法发放农改土地证案说明了法律执行进展,如普纳道农场非法发放农改土地证4-01,获得者未从事农业,且农改土地证覆盖林区,目前国家反贪委员会正在调查。查纳斋寺案已向自然资源与环境犯罪打击部门报案。
森林厅代表指出,查纳斋寺区域原为1964年划定国家保护区,但内阁决议撤销保护区并发布新部级公告,使该区域归农业土地改革办公室管辖。但因农改办尚无计划或未发放4-01证,森林厅需介入管理,并向旺孟警察局报案指控寺院住持,目前案件由中央调查局第二处负责调查。要收回该土地需遵循1959年内阁备忘录。沙拉武里府自然资源与环境办公室代表说明,查纳斋寺非法钻探3口地下水井,已报案调查中,其中一口所在区域无主,另两口有两名农改土地证持有人,将继续指控其未经许可钻探地下水井,且三口井均深于法定15米。

据悉,查纳斋寺13莱区域,地方官员承认存在建设且正在申请许可,但权利人未直接申请,已发禁止使用令。相邻3块地已通知原有人须向地方报告,否则也将禁止使用,并下令拆除建筑物。
穆列县长代表表示,已持续协调执法单位,包括森林厅、农改办及地方行政组织,依据建筑控制法执法。进展缓慢因原权利人放弃权利,寺院正申请使用土地,现已达成结论,将依法执行建筑控制。国家反腐败委员会要求相关地方有权部门监测查纳斋寺及周边地区,防止进一步侵占,对未获许可的建筑采取行动,并报告进展,避免因第157条“知法犯法”引发担忧。
沙拉武里府国家反贪委员会总结,穆列县和旺孟县有2万莱农改土地,不适合改革开发,需分为宜农地和不宜农地(如山丘)。内阁决议撤销后,需再次内阁决议征用土地开发为社区林。普纳道农场问题在于可转为农改土地证4-01的0-3号预订单数万莱,持有人不明确,囤积待售。

秘书长素拉蓬表达关切并建议,授予农民在从森林厅接收的农改土地上的使用权时,应限制持有或利用规模,无需全部持有50莱,并需监测防止土地用途改变为私人投资。强调多方整合需保护土地和森林资源,限制不必要使用,高效执法。违法者必究,要求各单位跟踪案件进展直至起诉。认为侵占农改土地案已邀请相关单位至中央国家反贪委员会讨论,今日实地跟进地方政策执行,预防侵占自然资源、减少对官员投诉的措施有效。行政和管理措施需再议,可能需提交内阁决定是否征用土地。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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