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民党拟提交修宪草案 强调选举制宪会议 不扩大上议院议员权力

泰国人民党拟提交修宪草案 强调选举制宪会议 不扩大上议院议员权力

5月25日,泰国人民党名单制下议院议员男子帕里瓦·瓦查拉辛图在其脸书页面发帖表示,人民党本周将向国会提交两份宪法修正草案(增补第15/1章),核心内容是制宪会议成员由选举产生,不扩大上议院议员特权。

人民党将提交的修宪草案依据上周宣布的三项原则:

  1. 支持公众参与,包括参与选举制宪者;
  2. 防止任何一方垄断或独揽,以确保各方接受;
  3. 不赋予上议院议员对新宪法内容的决定权或特殊条件。

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被认为不符合民主原则,但造成了限制,可能使民众无法直接选举制宪者。为克服这一障碍,人民党将提交两份增补第15/1章的修宪草案,以确保国会一读审议中至少有一份草案符合上述三项原则。

两份草案的框架内容将在周二下议院议员会议上敲定并签署,具体如下:

  1. 制宪会议由150名成员组成,分为两类:
    • 1. 地区代表;
    • 2. 议题、职业和社会群体代表。
  2. 制宪会议成员由民众选举产生。
    • 草案1:民众选举150名制宪会议成员,将名单提交国会整体批准(不得单独批准)。若国会批准,150人即履行制宪会议成员职责;若国会不批准,则需重新选举全部150人。
    • 草案2:民众选举300名制宪会议成员,将名单提交国会筛选至150人。国会筛选过程将采用防止任何一方垄断的方法,并支持制宪会议成员独立于政党或国会议员(具体细节在提交草案时公布)。
  3. 制宪会议可设立委员会协助履行职责。
    • 1. 制宪会议必须设立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可包括制宪会议成员及外部人士,以便专家或未参选的有经验人士协助工作。
    • 2. 制宪会议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如听取意见和促进公众参与委员会)。
  4. 制宪会议有权起草整部新宪法,只要不改变政治体制或国家形式(宪法第255条已有规定)。
  5. 制宪会议起草新宪法的时限不超过360天。
  6. 制宪会议可继续履行职责,不受解散议会或下议院、上议院任期届满的影响。
  7. 制宪会议完成新宪法草案后,需提交国会审议批准(国会需以过半数票通过)。若国会批准,草案将提交全民公投。

除人民党两份草案外,该党下议院议员准备为其他政党或议员的草案联署,只要内容符合人民党核心原则,以帮助其顺利提交国会审议。

泰国人民党拟提交修宪草案 强调选举制宪会议 不扩大上议院议员权力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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