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刑事法院审查“娜娜-韦”诈骗案证据,前好友称一切随业力,友谊已尽

泰国刑事法院审查“娜娜-韦”诈骗案证据,前好友称一切随业力,友谊已尽

刑事法院审查“娜娜-韦·泰坦”诈骗案证据,受害人律师称被告尚未联系赔偿事宜,准备39名证人出庭作证,首次开庭日期为6月8日70年。詹素达表示,此后一切随业力,友谊已经结束。

5月25日,在泰国刑事法院拉差达披色路,法院安排审查证据并听取被告陈述,案件编号黑案A.508/2569。经济与资源检察厅作为原告,起诉娜娜·因差(原名拉比娜·因差,前知名演员)及其丈夫韦·泰坦(原名帕林亚·因差)等4名被告共同诈骗公众(庞氏骗局),涉案金额1.95亿泰铢。

今天,娜娜·因差的前好友詹素达·潘托也随受害人一同前来旁听证据审查。

6名受害人申请加入共同原告,检方申请提交71份书面证据和39名证人,包括受害人和相关警察。

被告方否认所有指控,声称未实施诈骗,仅为民事违约。

经审理,法院批准6名受害人作为共同原告,仅涉及共同贷款诈骗和伪造文件罪名。检方证人39名分9次开庭,被告方证人8名分2次开庭,要求双方严格遵守开庭时间。

证据审查结束后,受害人律师沙瓦·乍伦蓬表示,今天有6名受害人申请与检察官共同作为原告,法院批准仅针对可和解的诈骗案,部分受害人还涉及伪造文件案。但法院未批准共同原告涉及公众诈骗案,因其属刑事公诉。律师未透露共同原告名单,因案件仍在审理中。

对于被告方联系受害人协商赔偿的传闻,律师否认,称被告方尚未联系。若被告主动联系,受害人愿意协商。法律上,个人诈骗案受害人可撤回报案,但公众诈骗案属刑事公诉,赔偿仅作为减刑情节。

当被问及对被告协商的态度时,律师表示受害人希望拿回钱款,后续是否还款或入狱交由法院裁决。

关于受害人总数,有报道称17人,律师称部分受害人已撤案,但确认剩余6人将作为检方证人,损失金额仍为数亿泰铢。

检方提交39名证人,包括11名受害人和知情证人,分9次开庭;被告方提交8名证人,分2次开庭。首次检方证人出庭定于明年6月8日,连续审理至明年7月,之后法院将宣判。

詹素达表示,今天有些紧张,因为第一次上法庭,但好在有朋友和专业律师团队。她与娜娜无联系,相信业力,看着业力运作,无特别感受。但观察到娜娜眼神中非常焦虑,彼此未打招呼,友谊已结束。她不是导致娜娜沦落至此的人,是娜娜自己造成的,一切交由法庭程序。

娜娜和丈夫待媒体离开后才从刑事法院大楼下楼返回。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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