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刑事法院于5月27日就一起案件作出判决,该案由反腐败民间组织秘书长维拉·颂玛猜作为原告,起诉国家反贪委员会(NACC)的12名管理人员和委员,指控他们隐瞒与上将巴威·翁素万拥有奢侈手表相关的文件。
原告指控称,作为人权活动家和反腐败组织主席,他协助政府打击腐败。被告1至12人作为国家反贪委员会官员,在2019年8月22日至2024年5月23日期间共同违法行为:
1. 被告2、3、5、6、7、8、9、10玩忽职守,未向原告提供所要求的关于上将巴威·翁素万故意提交虚假资产申报或隐瞒应申报事实的信息。
2. 被告1、3、7、8、11、12玩忽职守,违反最高法院行政法院的判决,未向原告披露三项信息。
3. 被告1、3、7、8、9、11、2玩忽职守,未执行中央行政法院的命令,要求NACC遵守最高法院行政法院的判决,披露关于巴威借用手表和钻石戒指案件的三项信息。
4. 被告1、3、7、8、9、11、12玩忽职守,导致中央行政法院对NACC办公室和NACC委员会各处以5000泰铢罚款。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反腐败人权活动家,要求信息是为了监督腐败,因此具有直接受害者的资格。法院最终判决被告3和7违反刑法第157条和第83条,各判处3年监禁。目前,被定罪的被告警察上将瓦查拉蓬·布拉萨拉差吉和素帕·比耶吉迪正在申请保释,而被告1、2、5、6、9、10、12被无罪释放。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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