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法院判决监禁2年,对女星“普·曼塔纳”诽谤律师“功”案,缓刑2年,罚款8万泰铢,赔偿损失10万泰铢,支付律师费1万泰铢。
5月27日上午9时,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宣读了对律师“功”起诉前女星“普·曼塔纳”诽谤案的判决。
最新,法院判决监禁女星“普·曼塔纳”2年,缓刑2年,罚款8万泰铢,并赔偿损失10万泰铢,另要求在报纸上刊登7天公告,支付律师费1万泰铢。
记者报道,此前4月22日,曼谷南部区法院在另一案件中,宣判“鲁米·拉西米·通西里帕伊”等人作为原告起诉女星“普·曼塔纳”欺诈案。
此案中,法院判决监禁女星“普·曼塔纳”欺诈罪名成立,2年监禁不得缓刑,刑期与原有案件连续计算。
该案是“鲁米·拉西米·通西里帕伊”等人作为原告起诉女星“普·曼塔纳”欺诈,涉案损失金额超过300万泰铢。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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