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11时35分,在国会,上议院议员披实·阿披瓦塔那蓬就人民党准备提交修宪草案、提议制宪会议成员由选举产生一事表示,个人认为这可能有违宪法法院的裁决。他指出,一读审议并非通过后就不能修改,但如果直接否决,就等于拒绝了整份草案。因此,他认为众议员和上议员都应以人民利益为重,投票通过所有政党的修宪草案,因为没有哪份草案是100%好或100%坏的,每份草案都有优缺点,也有可采用的条款。
当被问及是否仍坚持制宪会议不应由选举产生时,披实表示,他主要依据宪法法院的裁决,因为明确规定不能由人民直接选举。既然我们的职责是审查立法,就必须把法院裁决放在首位。
当被问及有人争论若制宪会议非选举产生可能引发串通时,披实表示,“串通”这个词被滥用得太随意了。他反问,在众议院中的代表难道不是人民的代表吗?因此,他们本来就有设立制宪会议的权力。至于人民党提出的另一方案——先让人民选举,再由国会选出,仅第一句就不可行。让国会选出人民已选的人,这并非间接选举。请不要用言辞混淆公众,因为无论如何这都是直接选举。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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