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曼谷市长及市议员选举:未投票须报告原因,否则限制权利

泰国曼谷市长及市议员选举:未投票须报告原因,否则限制权利

提醒有资格投票选“曼谷市长-市议员2569年”的选民,如果无法前往,必须报告“不投票原因”,可在选举前后报告,也可在线报告,否则可能被限制权利2年。

2026年5月27日,记者报道,“曼谷市长和曼谷市议员选举”将于2026年6月28日星期日举行,投票时间为08:00-17:00。选举委员会规定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6月1日。

对于有权投票选曼谷市长和市议员的市民,如果无法在选举日投票,可在选举前7天和选举后7天内报告必要原因。若不报告,可能会被限制以下权利:

报告不投票原因

任何选民因合理原因无法投票,须在选举前7天(2026年6月21日至27日)或选举后7天(2026年6月29日至7月5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地区注册官(区长)提交书面报告,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告:

  • 亲自报告
  • 委托他人代交
  • 挂号信邮寄
  • 通过网站www.ect.go.th或Smart Vote应用程序报告
  • 通过内政部户籍管理厅网站www.bora.dopa.go.th报告

无法投票的合理原因

  • 有紧急事务需前往偏远地区
  • 生病无法前往投票
  • 残疾、体弱或年老无法前往投票
  • 出国
  • 居住地距离投票站超过100公里
  • 受政府命令在选区外执行公务
  • 不可抗力或选举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原因

如果已报告原因,但选举日原因消失,选民仍可前往其有权投票的投票站投票。

不投票且不报告原因将导致以下权利受限

1. 无法报名参选下议院议员、地方议会议员或地方行政长官,或参选上议院议员。
2. 无法报名参选乡长或村长。
3. 无法联名要求罢免地方议会议员或地方行政长官。
4. 无法担任政治官员或国会政治官员。
5. 无法担任地方行政副长官、地方行政长官秘书、地方行政长官助理秘书、地方议会主席顾问、地方行政长官顾问或地方行政长官顾问委员会成员。
6. 无法担任地方议会主席秘书、地方议会主席助理秘书或地方议会副主席秘书。

权利限制期限为2年,自未投票的选举日起算。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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