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皇家公报发布交通部关于调整国道照明用电的措施,规定关闭照明时间为22:00至06:00。
2026年5月29日,泰国皇家公报发布了交通部的公告,题为“国道照明用电调整措施”。公告称,交通部已制定政策,要求所有单位严格执行政府的节能措施。
同时,要求交通部在不影响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各道路的能源消耗。为执行交通部政策,交通部将对国道照明用电进行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在考虑道路使用者安全和国家节能的前提下,要求各公路办公室和辖区公路局按照以下指南执行:
第1条:调查、分析和评估区域适宜性,在不影响道路使用者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国道照明用电,并持续监测评估。
第2条:调整国道照明用电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1)为4位数的国道,夜间车流量小;
(2)调整区域不得为事故易发点,如交叉口、危险弯道、瓶颈、桥头、调头点、视线盲区或人口密集区,包括事故多发区;
(3)该区域已安装足够的交通标志或安全设施,用于引导或提醒道路使用者提前知晓并提高警惕。若认为需要增加标志或设施,可进行加装。
第3条:调整国道照明用电的实施方法:
(1)采取关闭部分路段夜间照明的措施;
(2)关闭照明时间为22:00至06:00,或根据区域适宜性调整其他时段;
(3)如有必要或检查发现该区域事故风险增加,可立即恢复正常照明。
第4条:进行宣传并指导,确保公众充分了解。
第5条:持续跟踪评估工作效果及对道路使用者安全的影响。
第6条:向交通部厅长报告执行情况。

泰国皇家公报发布交通部关于调整国道照明用电措施的通知。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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