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教育部长批准设立特设委员会,推动起草新版《国家教育法》,强调精简、灵活、可长期执行
2026年5月29日,教育部长普拉瑟·詹拉旺主持了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2026次会议,国家教育委员会委员及秘书长助理教授普拉维·埃拉旺博士等通过电子媒体参会。
国家教育委员会审议并任命了“国家教育特设委员会,负责起草《国家教育法》……”,由特别教授维西·维西颂阿担任主席,作为提升教育质量和开发国家人力资源的重要机制,落实教育部长的重要政策。此举源于教育部旨在创建新教育架构,以国家教育法为主要宪章。因此,国家教育委员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了听取各方意见的会议,包括教育部下属机构、专家、政党代表及民间社会,各方一致认为国家需要一部能够快速推动变革、适应变化且能真正解决当前和未来教育问题的教育法。
最近,在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教育部高级管理人员第3/2026次会议上,会议批准起草“新版《国家教育法》……”,核心理念是改革法律,使其“原则精简、框架清晰、灵活、可长期执行”,从而使得法律条文数量不多,但能够有效推动泰国教育的转型。
在法律方面,国家教育委员会依据1999年《国家教育法》第33条第5款和2003年《教育部行政组织法》第14条、第18条,起草了任命该特设委员会的命令。该委员会将负责起草新法律,并制定实施计划提交给教育部长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随后进入立法程序。
国家教育委员会将作为主要协调和执行机构,确保新版教育宪章的起草工作高效、快速地完成。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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