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王颁布皇家法令,为素提达王后诞辰60周年大赦囚犯

泰国国王颁布皇家法令,为素提达王后诞辰60周年大赦囚犯

泰国国王颁布皇家法令,在素提达王后4轮诞辰(60岁)的皇家典礼之际实施大赦,给囚犯改过自新的机会,成为对国家有益的公民。

2026年6月2日,政府公报网站发布了《2026年大赦皇家法令》。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于2026年5月28日签署,这是其统治的第11年。

国王陛下认为,在2026年6月3日素提达王后4轮诞辰的皇家典礼之际,这是一个重要的吉祥时刻,应该对囚犯给予特赦,让他们有机会改过自新,为国家做出贡献。

依据《泰国宪法》第175条和第179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261条之二第二款(经1974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9号)》修订),国王陛下颁布了本法令,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法令称为《2026年大赦皇家法令》。

第二条 本法令自政府公报公布次日起生效。

部分内容指出,获得特赦的人员必须在法令生效之日处于政府监管下,或拘禁在法院或政府指定的场所,并持续至法院签发释放或减刑令,或总理根据本法令下令释放或减刑,但从事社区服务或公益劳动以代替罚款的人员以及获得假释的人员除外。

被判刑的囚犯,无论涉及一起或多起案件,必须已服刑至法令生效之日不少于法院终审判决刑期的三分之一,或不少于8年,以对囚犯更有利者为准。若涉及多起案件,以最高刑期案件为准。

司法部、国防部、内政部、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劳工部、公共卫生部及皇家警察总署有责任监督和帮助获得特赦的人员,以防再次犯罪。

由当地府尹、当地法院法官或当地军事法院法官各一人组成的三人委员会负责审查获得特赦的人员,并在法令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将名单提交给当地法院,以便法院签发释放或减刑令,或取消社区服务或公益劳动以代替罚款。对于根据合法命令被判监禁的人员,委员会负责审查并在120天内将名单提交给总理,以便总理下令释放或减刑。

在签发释放或减刑令或取消社区服务令后,委员会应制作特赦人员名单一份存于监狱或惩戒所,一份送交法院,一份送交司法部,一份呈报国王。

若委员会成员无法履行职责,司法部长有权任命合适的官员作为替代。若在执行职务中出现问题,由总理担任主席、国防部长、内政部长、司法部长及司法法院秘书长组成的委员会负责裁决。

对于军事监狱的囚犯,国防部长应任命合适的官员组成委员会,审查符合特赦条件的人员,并在120天内将名单提交给曼谷军事法院或军区法院,以便法院签发释放或减刑令或取消社区服务令。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准用于此。

若在将本法令适用于军事监狱囚犯时出现问题,除本法令规定者外,国防部长应比照本法令规定处理。

总理、最高法院院长、国防部长、内政部长和司法部长负责执行本法令中各自职责相关的部分。

接收命令者:
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

最后,本法令颁布的理由是:值此2026年6月3日素提达王后4轮诞辰的皇家典礼之际,这是一个重要的吉祥时刻,应该对囚犯给予特赦,让他们有机会改过自新,成为对国家有益的公民,因此有必要颁布本法令。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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