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民党议员驳斥泰自豪党:宪法起草委员会产生方式不违宪

泰国人民党议员驳斥泰自豪党:宪法起草委员会产生方式不违宪

人民党议员兼副党魁巴里查·瓦差拉辛图4日晚在脸书上表示,上周他和人民党议员共同签署了为泰党的修宪草案,因为我们认为为泰党的草案与人民党的理念一致,即支持人民参与选举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并且不赋予上议院议员对宪法草案内容的特殊决定权。

然而,我从新闻中得知,曾签署为泰党草案的泰自豪党议员希望撤回签名,理由是担心为泰党的草案与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相冲突。

1. 我认为泰自豪党的理由令人怀疑,因为:

- 1.1. 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仅规定“国会不得让人民直接选举宪法起草人”,但我认为为泰党的草案规定宪法起草委员会部分成员由国会从人民初选名单中甄选,因此不应属于“直接选举”,不会与宪法法院裁决相冲突。

- 1.2. 如果泰自豪党议员真的如所称担心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2025年9月10日),为什么在此后一个月的国会会议(2025年10月15日)上,泰自豪党议员仍投票支持为泰党的修宪草案?该草案内容与今日草案相同或几乎无异。

2. 我尊重为泰党的权利,决定如何推进。

- 2.1. 如果为泰党希望以现有草案继续推进,我和人民党议员愿意继续支持签名——实际上,已签名的人民党议员超过30人,足以让为泰党将草案提交国会(宪法规定需至少100名议员签名:为泰党70余人加人民党30余人已足够)。

- 2.2. 但如果为泰党希望修改草案,我们也尊重其权利。如果为泰党仍需要人民党议员的签名支持新草案,我们将根据新草案内容再作考虑。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7407/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