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泰国人民党名单制议员兼副党魁普里实·瓦差拉辛就泰自豪党要求其议员撤回对为泰党宪法修正案的支持一事接受采访。他表示,从新闻中得知,泰自豪党决议要求议员撤名的原因是担心该修正案违反宪法法院第18/2568号判决。但他对此表示质疑,因为不认为为泰党的宪法修正案与宪法法院的判决相冲突。
尽管他不同意该判决,但认为判决仅规定国会不得让人民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而为泰党的内容并未允许人民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而是部分制宪会议成员由国会根据人民选择的名单进行甄选。因此,初步来看,这并不属于直接选举,不违反宪法法院的判决。
普里实进一步表示,如果泰自豪党担心违反宪法法院判决,他们该如何解释此前在2025年10月(宪法法院于2025年9月作出判决之后)允许议员投票支持为泰党修正案原则的行为?当时为泰党修正案的原则与现在并无不同。
“在整体审议中,多个修正案已提交国会,其核心理念各有不同,包括让人民选举制宪会议成员以增加公众参与,不赋予上议院对宪法草案的特别否决权。所有修正案的核心都是增加第15/1章。因此,国会成员应通过所有修正案的原则,以便对内容进行审议,而不应关闭任何一扇门,也不应援引宪法法院判决予以驳回。”普里实说。
当被问及泰自豪党及勇敢发展党议员的撤名是否释放某种信号时,普里实表示,信号如何应询问作出该决议的政党。但事实上,在2025年底的宪法修正案表决中,人民党曾允许人民选举制宪会议成员,其原则与为泰党的部分选举加国会甄选并无不同。当时众议员和上议员都批准了人民党的版本。
普里实补充说,至于为泰党的版本,上议员票数不足,但泰自豪党议员支持了其原则。如果现在援引宪法法院判决试图不与为泰党联署,甚至不投票支持人民党或为泰党的版本,就必须向社会解释其标准是什么。
当被问及这是否意味着宪法修正将被压缩至只剩一条路径时,普里实表示,这是他希望避免的情况。他曾指出,蓝色体制(指保守派)的宪法修正有两个目标:一是使制定新宪法的进程受阻,让社会继续沿用2007年宪法(原文2560年,即2017年宪法),为幕后交易提供空间;二是让新宪法制定进程继续,但受制于对制宪会议成员产生方式、甄选规则或内容决断权的独家控制。因此,他希望目前释放的信号不是试图使第一轮审议中只剩下泰自豪党的修正案得以通过。
当被问及如果宪法修正只剩一条路径是否具有正当性时,普里实表示必须一步步争取:在第一轮中必须努力使所有修正案通过,并将不同意见提交到委员会层面继续讨论。
当被问及在委员会层面多数声音仍属于多数派的情况下有何途径时,普里实表示,即使属于少数派,如果公众认为我们所提的方案能解决国家问题并得到响应,这将形成推动力,有助于在国会委员会中达成理解。
当被问及如果最终宪法修正没有途径让人民表达意见是否接受时,普里实表示他们有自己的原则。目前眼前的主要目标关键是努力使人民党的修正案通过第一轮审议,并使其原则得到贯彻,由即将成立的多数派委员会负责落实。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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