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展开“反龙鳞”行动,逮捕了通帕蓬县副区长、村长及中介,他们涉嫌为中国人及缅甸人的子女办理虚假出生登记,使其获得泰国国籍。其余12名嫌犯正在等待传唤。
2026年6月5日,泰国户籍安全反恐工作组(DOPA N.I.C.E.)联合在线反欺诈中心(ACSC)、皇家警察总署及相关机构,共同开展了“反龙鳞”行动。
此前,2026年4月29日,警方逮捕了6名嫌犯,他们涉嫌雇佣泰国男子进行虚假婚姻登记并认领非亲生子女,以便5名中国儿童获得泰国国籍,案件发生在曼谷地区。随后,2026年5月1日,警方又逮捕了3名政府官员,他们涉嫌为13名外国儿童进行虚假出生登记,使其获得泰国出生证明(包括泰国籍和外国籍),并将户籍迁入已拆除的房屋(幽灵房屋),以篡改户籍记录,目前已发现另有53名儿童涉及此案,案件发生在呵叻府。这些行动促使警方扩大调查。
调查发现,在干乍那武里府农普县户籍办公室,有外国儿童通过逾期出生登记(TOR.2)程序获得登记。前农普县副县长普梅特·佩米蓬在担任户籍官员期间,涉嫌为至少10名外国儿童进行虚假出生登记,使其获得泰国国籍出生证明,其中8名儿童的父亲为泰国人、母亲为外国人,2名儿童的父亲为外国人、母亲为泰国人。
随后,内政部通过DOPA N.I.C.E.指派代理少尉塔纳瓦·因塔拉苏万向农普县警察局调查人员报案,要求对15名涉案人员提起诉讼,罪名包括:共同支持官员违法或失职,或为谋私利而违法或失职;作为文件制作、接收或填写的支持者,在履行职责时(1)虚假证明自己已采取某种行动,或某项行动已当自己面进行;(2)虚假证明已报告未报告的事项;(3)漏记应记录的内容,或更改此类记录;(4)虚假证明文件所证明的事实;官员共同违法或滥用职权,造成他人损害,或为谋私利而违法或失职(刑法第157、162条,结合刑法第86条,以及2018年宪法附属法案《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172条和1991年《户籍登记法》第50条)。同时,非泰国国籍者共同制造、使用或出示虚假证据,或采取行动,以使自身或他人非法获得户籍登记或记录,构成户籍腐败,可能对他人或公众造成损害。
2026年6月4日至5日,警方再次开展“反龙鳞”行动,依据逮捕令逮捕了3名嫌犯:
1. 普梅特·佩米蓬,通帕蓬县副县长(作案时任农普县副县长),作为户籍官员受理虚假出生登记;
2. 玛丽婉·洪维昂占(村长),作为受理迁入登记的人员;
3. 塔宁·盖瑟布瓦(中介团伙)。
目前所有嫌犯已被逮捕,正在移交农普县警察局调查人员处理,其余嫌犯将收到传唤令。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