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前内政部副部长澄清地方考弊案:前厅长纳鲁查任内批准招考,曾提议重新招标但已离任

泰国前内政部副部长澄清地方考弊案:前厅长纳鲁查任内批准招考,曾提议重新招标但已离任

6月24日,泰国前内政部副部长德差·考通就地方政府招聘考试项目作出澄清。他表示:

关于本人担任内政部副部长期间在地方政府招聘考试中的角色,现向媒体和公众说明事实如下:

1. 本人于2568年6月30日受命担任内政部副部长,并于2568年9月19日离任。

2. 任职期间,内政部长委托本人监管土地厅和地方政府促进厅。

3. 就职前4天(2568年6月26日),地方政府促进厅在时任厅长纳鲁查·科萨西维莱的领导下,宣布诗纳卡宁威洛大学为该项目中标方。

4. 2568年7月4日,苏林皇家大学提出申诉。根据《政府采购与物资管理法》,项目主管单位须按法律程序将案件提交中央审计署投诉与申诉委员会裁决。

5. 申诉期间,本人接到地方政府官员和部分公务员反映,对考试过程的透明度表示质疑,并提及为获取录用资格而收受或支付利益的情况,此事事关重大,影响公众信任。

6. 新任地方政府促进厅厅长(警察中尉蓬差诺·查拉努功)上任后,本人与其商讨对策,建议取消该中标结果并重新招标以确保透明度和公信力,厅长原则上同意。但因案件尚在中央审计署审议中,需等待裁决结果再行处理。

7. 此外,本人还将上述疑虑与司法部长(警察上校他威·索颂)讨论,建议相关部门特别是特别案件调查厅同步调查,如发现犯罪证据将依法处理。

8. 然而,在中央审计署审议结束前,本人于2568年9月19日离任内政部副部长职务,未能继续监督此事。

本人确认,在任职期间始终秉持公正、透明和以政府利益为重的原则,所有行为均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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