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旅游局查获素叻他尼一家公司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其持有的许可证仅允许从事境内旅游。
6月15日,泰国旅游局局长甲都龙·帕迪瓦尼收到旅游业务和导游注册办公室南部地区1分局的报告,该办公室与侦查部门及旅游警察4分局2科联合行动,跟踪调查素叻他尼府一名旅游业务经营者的行为。

此前接到举报称,该经营者组织前往云顶高原和吉隆坡的3天2夜出境旅游团,并通过Facebook招揽顾客。经泰国旅游局系统核查,发现其仅获准从事境内旅游业务,无权经营出境旅游。
随后,执法人员在素叻他尼府威昂萨县和坚萨县追踪到该旅行团返回,并实施抓捕。经查,该经营者为9名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并收取了服务费用。

因此,该经营者被指控“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依据《旅游业务与导游法》2008年第80条和第15条,结合《旅游业务经营许可部级条例》2018年,可处以不超过2年监禁或不超过5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案件已移交素叻他尼府警察局调查员处理。

泰国旅游局提醒旅游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所获许可证类型合法经营,同时呼吁民众和游客选择持有合法许可证的旅游公司。游客在购买旅游产品前可随时通过泰国旅游局官网 http://www.dot.go.th 查询相关信息。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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