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尖竹汶府水果包装厂发现超过500个未成熟榴莲,重达1吨多,下令拆除标记并禁止出口

在尖竹汶府的水果包装厂发现超过500个未成熟榴莲,重达1吨多,正准备出口。工作人员下令拆除标记,禁止销售,并严惩以防再犯。

2026年5月4日,海军少将拉塔萨克·拉克春,第二协调中心主任(斯巴达2)兼尖竹汶府维稳副主任透露,已指派工作人员与农业研究与发展办公室第六区(尖竹汶)及标准控制局、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办公室联合检查尖竹汶府的榴莲包装和出口场所(包装厂),以监控和防止劣质榴莲、未成熟榴莲以及受近期夏季风暴损坏的榴莲被非法包装出口到国外,以免损害泰国水果的声誉。

在尖竹汶府水果包装厂发现超过500个未成熟榴莲,重达1吨多,下令拆除标记并禁止出口

检查了通本乍县、塔迈县的2家包装厂以及孟县、沙楞区的1家包装厂,发现孟县沙楞区的包装厂有已装箱的榴莲(金枕头品种)等待装车。

经检查发现,榴莲果肉干重未达到标准(金枕头标准为32%),因此要求拆除并挑选所有350箱等待装车的榴莲,总重约7吨。由经营者剔除529个劣质榴莲(未成熟),重约1.5吨,并喷漆标记,以防与合格榴莲混在一起。

在尖竹汶府水果包装厂发现超过500个未成熟榴莲,重达1吨多,下令拆除标记并禁止出口

并首次向经营者发出警告,要求其控制质量达到标准。如果再次发现未成熟榴莲,将视为故意违规,将被暂停许可证(至少30天至90天),并最终考虑吊销许可证。此外,工作人员已责令经营者检查榴莲的成熟度,确保没有劣质榴莲出口到国外市场,并严格遵守省及政府部门的措施。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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