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上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处调换儿童的保姆5年监禁,该保姆将孩子从母亲身边带走,目前正在提交保释申请,等待最高法院的裁决。
5月8日下午1点30分,春武里府芭提雅法院宣读了上诉法院的二审判决。案件编号为黑案号A900/2567,红案号A355/2568,由芭提雅检察官作为原告,与原告Ms. Mayuree Wongkraso共同起诉被告Ms. Wisuda (或Som) Satcha,罪名是非法带走未满15岁的儿童以牟利。
起诉书称,2022年11月某日至2023年2月某日,被告无正当理由将1岁的女孩A(化名)从其母亲Ms. Mayuree Wongkraso身边带走,并通过买卖和交换儿童以牟利。案件发生在春武里府邦拉蒙县Nong Pla Lai镇。
被告最初否认指控,但在原告证人作证前撤回原供词并认罪。一审法院芭提雅法院根据《刑法》第317条第3款判处被告10年监禁。鉴于被告认罪有助于审理,酌情减刑一半,最终判处5年监禁,不予缓刑。
随后被告提起上诉,声称需要抚养多名子女,请求从轻处罚。
上诉法院审查案卷并经合议庭讨论后认为,本案仅需审理被告的上诉问题,即是否应比一审法院从轻处罚。上诉法院认为,被告参与买卖交换儿童以牟利的行为性质恶劣,一审法院在减刑前已从轻量刑。被告所称的个人理由仅为个人需要,与被告处于相同境况的其他人也有类似负担,因此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进一步减刑。上诉法院同意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被告的亲属提交了25,000泰铢现金及电子监控设备(EM)作为抵押,申请在向最高法院上诉期间临时释放。
芭提雅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将申请提交最高法院裁决。随后,狱政部门将被告带回监狱羁押,等待最高法院的保释决定。
相关新闻:
延伸阅读:母亲心碎求助寻回亲生女儿,遭保姆调换,误养他人孩子长达3年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4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