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政客“帕里”抨击政府借机将两笔资金捆绑在同一借款法令中,指其以民众救助金为要挟,夹带能源项目绕过议会。为泰党准备提议成立特别委员会审查资金使用情况。
日期:2026年5月11日,为人民党(为泰党)议员“帕里·瓦查拉辛图”通过脸书发文,就4000亿泰铢借款法令发表看法。他指出,将两笔资金捆绑在同一借款法令中,等于政府借民众之难,以救助金为要挟,夹带能源项目绕过议会。为泰党提议议会尽快成立特别委员会跟踪和审查借款法令的资金使用情况。
在上周末4000亿泰铢借款法令生效后,今天为泰党及反对党联盟将联名向议会议长提交,以启动宪法第173条机制,将此事提交宪法法院裁决该借款法令是否符合宪法第172条第一款(即是否属于“当前必须做”且“如果不做将无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情况)。
“帕里”表示,尽管这种法律解释权在一些民主国家的法院或宪法法院中常见,且并非2017年宪法扩大宪法法院权力所致,该机制的初衷是保护行政权力不“绕过”民选议会的监督,但他理解并意识到,由于当前宪法法院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各方对为泰党使用该机制的决定会有不同看法。
然而,他强调,本次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的不透明,即在发布借款法令时将两笔资金捆绑在同一法令中。
- 第一笔:民众救助与补偿措施(2000亿泰铢)
- 第二笔:能源转型促进项目(2000亿泰铢)
原则上,借款法令是政府可以立即使用资金而无需议会批准或审查的机制,因此借款法令应仅用于政府需要资金维护经济安全且“无法通过其他渠道筹集”且“等不及”的情况。因此,尽管对第一笔措施细节有担忧(如撒网式的补偿可能遗漏脆弱群体,或在生活成本压力下刺激消费),但他和政党认为,政府最不恰当的是将借款法令用于第二笔能源转型项目。原因并非他们反对能源转型(他们赞同转型),而是他们不明白为何政府必须绕过议会审查和批准这些项目,因为这些项目并非能立即实施或立即见效。通过正常年度预算程序(如将于2026年10月生效的2027财年预算案)或甚至提交借款法案给议会,都是政府可以选择的方式,但政府故意不选以逃避议会监督。
因此,政府故意将两笔资金“捆绑”在同一法令中(而不是为第一笔提交借款法令,为第二笔提交另一份法案或借款法令),实际上是迫使反对该法令的议员或反对派(无论通过议会否决投票还是其他机制)被一概视为同时反对两笔资金。这种行为无异于政府借民众之难,以救助金为要挟,夹带能源项目绕过议会。
“帕里”表示,为针对政府的不透明行为进行监督:
- 他们将向宪法法院提交的诉状将重点放在“第二笔”能源项目上,因为这部分政府没有理由绕过议会借款,并且这将使政府无法声称反对党阻挠对“第一笔”受困民众的救助。
- 他们将提议议会尽快设立特别委员会跟踪和审查借款法令的资金使用情况(如同新冠疫情期间曾设立委员会审查借款法令),因为即使宪法法院审理可能推迟议会批准该法令,但该法令已生效,政府已开始使用资金,因此通过委员会机制的议会审查也应同时启动。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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