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国家传染病委员会通过决议,批准将“汉坦病毒感染”列为危险传染病,并公布高风险接触者需隔离42天。
2026年5月15日,公共卫生部长帕塔纳·普罗姆帕特委托卫生部常务秘书颂里克·琼萨曼博士主持国家传染病委员会第2/2026次会议。颂里克博士表示,在5月8日的委员会会议上,已决定由疾病控制厅研究将汉坦病毒感染列为危险传染病的适宜性,依据2015年《传染病法》采取监测、预防和控制措施,以符合风险水平和疫情形势。
最近,5月12日召开专家会议审议将汉坦病毒感染列为危险传染病,一致同意将其列为危险传染病,因其高度严重性,可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某些类型可人传人,且成为全球关注的议题,涵盖汉坦病毒肺综合征和肾综合征出血热。
颂里克博士继续表示,今天会议批准了公共卫生部关于危险传染病名称和主要症状的公告草案,将汉坦病毒感染增列为第14种危险传染病,使传染病控制官员依法拥有调查、实施或发布命令(如隔离或检疫)的权力,以快速有效监测、预防和控制疾病。公告规定名称和主要症状如下:“(14)汉坦病毒病,症状包括发烧、寒战、头痛、肌肉疼痛、乏力,并可能伴有胃肠道症状如腹痛、恶心、呕吐或腹泻;重症患者可能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肺炎、肺积液、休克、低血压、身体各部位出血、急性肾衰竭、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汉坦病毒病的临床标准:体温超过38摄氏度,并出现以下任一症状:寒战、肌肉疼痛、头痛、腹痛、恶心、呕吐或腹泻,同时至少有一项异常:出血热伴肾综合征表现为异常出血、低血压或急性肾衰竭;汉坦病毒肺综合征。符合调查标准的患者需在3小时内报告,并在发现疑似病例后12小时内进行调查。高风险接触者需从与疑似/确诊病例接触之日起隔离42天,若出现症状则按疑似病例隔离并检测。
提高监测、预防和控制措施如下:
1. 监测:加强入境口岸监测,疾病控制厅将定义调查病例标准并立即制定调查方案;对高风险接触者隔离42天,由工作人员持续跟踪症状。
2. 实验室检测:医学科学厅制定样本采集和送检指南,以快速准确确认和分离病毒。
3. 医疗救治:医学厅制定临床诊疗指南,并规定所有医疗机构内的感染防控措施。
4. 地方机制:各省卫生办公室和全国医院密切监测,要求发现疑似病例的机构在3小时内报告,同时审查治疗方案并立即向当地民众传达风险。
呼吁民众对公共卫生部的监测系统保持信心,如有啮齿动物接触史或从风险地区返回并出现高热、呼吸困难,请立即就医并告知旅行史,以便快速诊断并防止疾病传播。
(编译:Eric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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