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议员普里特要求政府以内阁名义提交修宪草案,而非由自豪泰党提交,希望确保草案能在议会通过。他批评总理府秘书处从未提供确认法案的理由。
2026年5月15日15时50分,在国会第一次联席会议上,紧急议程是审议根据宪法第147条第二款尚未获国会批准且尚未完成程序的法案。
人民党名单制议员普里特·瓦查拉辛杜起身质询,称他有三个问题需要讨论,可能与此前总理府部长巴拉多·普里萨南南塔库的说明有出入。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宪法。对方称不确认宪法草案,因为二读过程中存在未解决的问题,这不属实。因为如果确认并成立审议委员会,无论如何仍需再次讨论。
他将密切关注自豪泰党下周提交的草案能否解决上议院三分之一的问题。他们指出内阁似乎对宪法不真诚,不仅仅是因为内阁不确认原草案。如果内阁不同意两个原草案并作出不确认的决议,他们愿意听取理由。
但除了内阁不确认原草案外,从未承诺会以内阁名义提交新草案,而非由自豪泰党提交。就连向国会提交的政策声明中也没有修宪内容。
“你也许会说今天自豪泰党有超过170名议员,可以自行提交,无需内阁提交。但在我看来这不一样,因为如果内阁提交新草案,至少能保证总理和本届内阁成员必须负责使这一议程成功并通过国会。”普里特说。
普里特接着说,第二个问题是,对方称试图设计流程和确定确认法案的标准,通过询问提案人的意图。但查看议员提交的草案却发现没有这样的流程。他询问人民党同僚,均表示从未被要求或召见说明。
他们向相关机构询问内阁确认或不确认法案的原因,发现内阁分两部分审议:内阁秘书处负责内阁曾提出的法案,这部分感谢对方良好合作,提供了提交给内阁的意见以及内阁的理由。
但总理府秘书处负责议员提出的法案以及内阁需决定是否确认的部分,却从未收到任何信息。甚至发函询问时得到的回复是,在反对党党鞭正式任命之前不会提供信息。这就是他们试图开放听取提案人意见以考虑是否确认法案的流程吗?
普里特接着说,最后一个问题是,巴拉多表示内阁已两次确认法案,并称这是系统化、周密的计划。对此他持不同意见,认为这是遗漏式的工作方式。
因为如果同僚不在5月5日之后确认教育部仍有未确认的法案,就不会有5月12日内阁决议确认另外两项法案。
“别让我解释,我的同僚在5月5日之后与一位部长商议,因为他的法案未获确认,但得到的答复是部长说来不及了,回到5月12日已经来不及了。
我不知道你们各部之间如何协调,但别说这种两步走的工作计划是周密的,因为这不真实。因此,这三点我想听取部长的说明。”普里特说。
(编译:Jon;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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