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委会警告候选人:隐瞒媒体持股将面临10年监禁

泰国选委会警告候选人:隐瞒媒体持股将面临10年监禁

泰国选举委员会警告曼谷和芭提雅选举候选人,在报名前需自查资格,违规持有媒体股份可能面临1至10年监禁,并剥夺选举权10年。选委会将参照“皮塔案”标准判定媒体持股问题。选举日定于6月28日。

5月15日,在芭提雅六十五酒店,选委会副秘书长巴萨功少校就曼谷和芭提雅选举程序发表讲话。他表示,5月21日是曼谷市议员、芭提雅市长及市议员的最后工作日。选委会已批准于6月28日举行选举。

该日是45天选举期限的第38天。选委会选择此日期而非7月5日(期限最后一天),是为了避免因意外导致选举延误而引发争议。选委会此前已提前公布选举日程,确保竞选时间充足。

报名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1日,安排在周中以便候选人准备文件。曼谷有6000多个投票站,芭提雅有100多个。选委会秘书长要求确保两地选举顺利进行,中央机构也将协助地方选举管理。

巴萨功少校强调,候选人须自查20项资格,包括纳税证明(连续3年,即2023至2025年),若无需纳税则须提供单位证明。其他限制包括非精神障碍、非吸毒者(可由医生证明)。

关于媒体持股,选委会将参照宪法法院对“皮塔·林乍伦拉”案的判决,审查该公司在参选年度是否仍有媒体收入。此外,涉及盗窃、抢劫、销赃、欺诈等财产犯罪者将终身不得参政,毒品生产贩卖者亦同,但大麻植物除外。因未投票而被限制权利两年者也可自行核查。

明知无资格仍报名者,将面临1至10年监禁、罚款2万至20万泰铢,并可能被法院剥夺选举权10年。

巴萨功少校还指出,曼谷和芭提雅选举与国会议员选举不同:报名后,曼谷和芭提雅常务秘书需在7天内核查资格并上报。候选人不得撤回,即使后来发现资格不符或死亡,也无法更换。报名后至选举日若出家,则立即丧失资格。

本次选举每个投票站设9名选举委员(无后备),若人数不足需立即补任。选委会强调须特别照顾残疾人和老年人,允许优先投票。无法自行投票的残疾人可委托他人按其意愿代投。

选票颜色尚未确定。计票时,选举委员将分组分别统计曼谷市长/芭提雅市长票和市议员票,同时进行。若发现计票错误,可更正并签名,并有在场证人见证。

若发放的选票数与投票人数一致但与公布数字不符,则不得重新计票。只有全体7名选委会委员有权下令重新计票。因此,需检查篮中选票以核实错误,这并非舞弊,而是确保准确性的必要程序。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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