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律明确:宪法法院受理案件后需暂停职务,但上议院仍投票批准巴帕出任国家反贪委员

泰国法律明确:宪法法院受理案件后需暂停职务,但上议院仍投票批准巴帕出任国家反贪委员

泰国法律明确:法院受理案件后必须暂停职务,但上议院仍投票批准巴帕出任国家反贪委员。

5月16日,后备上议员阿卡拉瓦·蓬塔纳查利塔坤向人民党名单制议员朗西玛诺·罗姆提交函件,要求审议反贪委员巴帕·空埃尔涉嫌隐瞒刑事指控一事。据悉,巴帕曾在担任地铁橙色线选标委员会成员期间被刑事法院和上诉法院受理指控,而他在成为反贪委员前并未如实申报。

该案发生在巴帕于2025年1月30日获国王任命为反贪委员之前,上议院以173票赞成、6票反对批准其任命。阿卡拉瓦表示,巴帕有刑事案件在身,不清楚上议员遴选过程为何允许其通过,并且他还在裁决交通部长萨沙扬案件时作出了与宪法法院判决相悖的决定,涉嫌逃避审查。

根据反贪法第81条,若最高法院政治职务刑事庭受理案件,被指控者必须暂停职务直至终审判决,除非法院另有指令。2024年9月4日法院已受理该案,理论上巴帕应立即停职,但上议院却在2025年1月20日投票通过其任职。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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