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指控前商业部长汶颂非法敛财1.07亿泰铢,关联大米典押案,移交最高法院没收财产

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指控前商业部长汶颂非法敛财1.07亿泰铢,关联大米典押案,移交最高法院没收财产

5月18日,国家反贪委员会秘书长素拉蓬·因塔拉通作为发言人宣布,国家反贪委员会裁定前商业部长汶颂·德里亚披龙在任职期间非法敛财,总额达107,020,830泰铢。

调查显示,2012年1月18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汶颂·德里亚披龙担任商业部长、国家大米政策委员会副主席及大米销售小组委员会主席,其工资和职务津贴总收入为2,083,320泰铢,配偶年土地租金收入200,000泰铢,子女尚在求学,但其银行账户、配偶、子女及两家由汶颂创立且配偶母亲有提款权的有限公司账户出现大量异常存款,来源不明。根据最高法院政治职务刑事庭最终判决,汶颂在大米典押及政府间销售项目中存在腐败行为,导致国家预算严重流失。

汶颂及其关联个人和法人在任职期间的资产总额为107,020,830泰铢,无法证明合法来源,被认定为非法所得,包括:1. 汶颂名下1个银行账户存款300,000泰铢;2. 配偶名下2个账户存款3,100,000泰铢;3. 子女名下5个账户存款70,598,700泰铢;4. 两家有限公司的2个账户存款33,022,130泰铢(由配偶母亲控制)。国家反贪委员会决定将案件移交总检察长,向最高法院政治职务刑事庭申请没收上述非法资产归国家所有,并依据2018年防止和打击腐败组织法第125条,若无法全部或部分没收,可在十年内对被告其他资产执行追缴。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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