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常可怜!一位刚步入老年的妇女才得知被第二任丈夫传染了重病,子孙不方便照顾,儿子又流浪在外。最后希望由孙子开车送到寺庙,希望得到人生最后的庇护,但又受到宗教局规定的限制。
5月18日,在巴吞他尼府兰卢加县库克特区赛迈寺,兰卢加县僧长、赛迈寺住持阿德师父(Phrakhru Soponphattharawet博士)透露,接到寺方工作人员报告,寺院监控在昨天(18日)上午9点12分拍到一辆白色轿车驶入寺院,停在住持禅房前,随后让一位老妇人拿着行李下车,轿车随即驶离。
寺方工作人员和僧侣上前询问,得知该妇人来自巴真府,63岁,身患重病,膝盖不便,需拄拐杖行走。妇人透露,2018年她曾与第二任丈夫住在巴真府某寺,后丈夫因病去世,她才得知自己被新丈夫传染了重病。
此后,寺院因她是女性而无法让她继续居住,因为寺院规定禁止女性独居寺内。她于是去投靠姐姐和已过继给姐姐的女儿,但不久被拒绝。随后她到巴吞他尼府的外孙女家居住,约一个月后外孙女表示因公婆需来治病无法照顾。她希望到赛迈寺寻求住持的庇护,便让外孙女开车送她到寺。
阿德师父表示,看到此景非常同情,因为老妇人行动不便,还有慢性病,没有亲戚愿意照顾,期望住在寺里。但寺院无法让单身女性入住。这是人命,不是动物可以放生到寺院让僧侣饲养。如果是动物,僧侣还能照顾,但老妇人是女性,寺院无法提供住宿。
寺院也有女性工作人员帮忙在寺内工作,但工作结束后都会回家,绝不会有人在寺内留宿。不能怪社会,必须看原因和因素。老妇人说她家人没能力、照顾不了,但为什么没能力?应该家庭内部坐下来商量,寻找其他办法,而不是这样遗弃在寺院。
随后,阿德师父联系了三兰盖镇社会福利促进处主任博文先生,前来调查事实。得知老妇人有2个孩子,曾寄住巴真府当僧侣的哥哥处,但该僧侣表示按宗教局规定女性不能单独住寺。工作人员联系其女儿,女儿不方便照顾;联系其儿子,儿子也是流浪者无固定住所,无法照顾母亲。联系开车送她到寺的外孙女,外孙女也表示不便收留,并称是老妇人自己要求送到寺院的,想先在寺院居住。
目前,三兰盖镇工作人员已联系巴吞他尼府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办公室,提供帮助,先将老妇人交由府社会发展办公室照顾,并询问亲属抚养能力,将按步骤制定帮助与照顾方案。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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