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能源监管委员会支持政府调整购电合同以降低电费

泰国能源监管委员会支持政府调整购电合同以降低电费

泰国能源监管委员会支持政府,加快研究解决购电合同(Adder和FiT)的方案,以真正降低电费,并为各方创造公平。

泰国能源监管委员会秘书长兼发言人普尔帕·利颂巴派汶先生表示,根据总理签署的第137/2569号命令,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审议解决从私营发电企业购电引发的问题。委员会愿意全力提供相关数据和法律支持,因为这将是真正降低电费、为各方创造公平的途径。

此前,委员会曾向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提出审议调整Adder和FiT类别发电厂的购电价格,这些合同为无限期合同,导致过去的发电成本和购电价格与当前成本已大幅下降的情况不符,但购电价格仍维持原价。

这使得民众承担了不真实的电费,大约每度电13-17萨当,或者导致运营商获得高额回报,每年总计高达数百亿泰铢,具体取决于每年的发电量。

此前,巴育·占奥差政府已收到我们的建议并进行了审议,但涉及法律问题和合同条款。因此,我们认为应根据《能源行业法》第65条第1款审议,该条款规定电费必须反映真实成本,以及第65条第4款规定电费必须对能源用户和运营商都公平。

“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如果认定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不符,则需要决定应以合同条款为准,还是以相关法律原则为准。”

该委员会由副总理帕功·尼拉潘先生担任主席,能源部长担任副主席。

同时,来自能源、法律、经济和消费者保护等重要部门的代表共同担任委员,包括能源监管委员会秘书长也担任委员。

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包括:确定解决从私营发电企业购电合同条款的指导方针,这些条款可能不符合当前形势和公平原则。

特别是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对合同各方公平,并有助于减轻民众长期承担的电费成本负担。

此次委员会的工作,是重新审视国家能源成本管理方针的重要机制之一,以适应当前形势,同时关注民众的电费负担。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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