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拉潘”劳工部长令社保局紧急关照参保者,因阿索-丁登路火车撞公交事故,指出若需遵医嘱休养,有权获得收入损失补偿。
劳工部长朱拉潘·阿蒙维瓦就阿索-丁登路货运火车撞公交事故表示,事故后已指示社保局紧急核查权益并向参保者提供帮助,无需担心治疗费用。
最新报告显示,该事故造成8人死亡、32人受伤。受伤者中,确认有9名参保者,其中7人为第33条参保者,2人为第40条参保者。劳工部已要求社保局全力为参保者及其家属提供便利和权益保障。

社保局秘书长甘贾娜·普尔格女士表示,对于遭遇紧急事故并在非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33类参保者,社保局将承担前72小时危急情况下的医疗费用,涵盖所有必要医疗开支,以确保参保者及时获得治疗。紧急期过后,若医生认为仍需继续治疗,收治医院将与参保者的指定医疗机构协调,以便按照双方医生共同评估的路径进行后续治疗。参保者还可以根据社保权益,持续接受必要的诊断、治疗、康复和药物服务。
此外,若医生要求停职休养,已休完劳动保护法规定的病假的33类参保者,如仍需遵医嘱休养,有权获得收入损失补偿,补偿金额为工资的50%,期限不超过90天。对于符合条件的40类参保者,将获得收入损失保障:若住院治疗,每天补偿300泰铢;若有医生证明在家休养,每天补偿200泰铢,期限不超过30天(针对选择1和选择2的参保者);而选择3的参保者,补偿期限不超过90天。

2026年5月18日,社保局秘书长甘贾娜·普尔格女士已指派副局长尼雅达·塞尼马诺女士,连同巡视员乌萨·提拉维塔勒女士、曼谷第三区社保办公室主任皮尼·普赛杜先生及工作人员,前往佩奇韦医院慰问4名正在接受治疗的参保者,其中3人为33类参保者(瓦里萨拉·猜蒙空女士、普里提蓬·苏亚迪先生、坎通·尼姆努安女士),1人为40类参保者(苏梅·森塔维苏先生)。工作人员跟踪了他们的病情,并提供了全面的权益指导。
社保局对事故遇难者家属及受影响者表示哀悼,并承诺将密切跟进所有参保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帮助、赔偿并全面享受权益。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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