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拉潘”指派‘普密帕’与社保局团队一同走访,看望、鼓励并监督民武里-空三瓦地区残疾参保人的生活质量
2026年5月20日,泰国劳工部长朱拉潘·阿蒙维瓦委托其工作组人员普密帕·霍萨昆与社保局一同走访,看望并鼓励民武里和空三瓦地区的残疾参保人,这是“社保局送幸福”项目的一部分。
社保局局长卡诺查娜·普尔凯奥委托副局长尼雅达·塞尼马诺迈和拉塔纳蓬·乌帕尼赛蓬(曼谷社保局第10区主任),以及宋干·占塔提(工人康复中心第1区主任)、社保局中央管理人员、物理治疗师和工作人员,连同当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多学科团队,共同跟进残疾参保人的生活质量,并发放生活必需品和用品,以鼓励参保人及其家人。
普密帕·霍萨昆表示,劳工部长朱拉潘·阿蒙维瓦对因事故或疾病致残的参保人十分关心,因此委托他随社保局一同走访,密切跟进参保人的生活质量。
此次走访不仅是为了鼓励,还提供了劳动法相关建议,特别是社保局的权益,同时跟进病情并评估康复方案,以确保参保人获得适当的治疗和照护。
社保局副局长尼雅达·塞尼马诺迈透露,“社保局送幸福”项目体现了社保局全面照顾参保人的宗旨,持续开展以鼓励和提升残疾参保人的生活质量,确保他们充分享有权益。此次走访共看望了3名残疾参保人。
第一名是萨玛·平潘,60岁,第33条参保人,因脑梗塞致残,左侧身体无力,左臂和左腿萎缩,无法行走,丧失84%工作能力,自2018年1月24日起享受残疾待遇,每月领取3700泰铢的收入补偿金,终身领取。
第二名是占南·蓬米,53岁,第33条参保人,因脑出血致残,左侧身体无力,丧失75%工作能力,自2020年3月27日起享受残疾待遇,每月领取2599.50泰铢的收入补偿金,终身领取。
第三名是安查丽·玛哈萨,48岁,第33条参保人,因摩托车事故致脑出血,无法行走或自理,交流缓慢,右侧身体无力,丧失93%工作能力,自2019年7月5日起享受残疾待遇,每月领取6000泰铢的收入补偿金,终身领取。
社保局副局长补充说,社保局将继续照顾所有参保人,特别是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参保人,使他们能够有质量地生活,并充分享有权益,因为每一位参保人都是国家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保大家庭”的一部分。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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