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地时间5月26日12时30分,在总理府,总理府副发言人女士曼尼莎·拉克西米·詹通报,内阁会议已获悉国家反贪委员会关于防止公务员未经许可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或国家机构私自在政府场地为私人电动汽车充电的建议,以避免利益冲突和滥用职权。该建议由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将转达给国家反贪委员会。
各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国家机构应严格遵守财政部已制定的关于利用国有土地安装充电桩及充电站的规定,以及相关伦理规范、福利制度和国有土地的使用规定,并加强宣传,确保所有公职人员知悉。各单位负责人应监督其下属遵守相关规定,尤其要遵循财政部的指导,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
曼尼莎女士表示,内阁办公厅在审议中注意到,建议内阁批准将财政部已制定的关于利用国有土地安装充电桩及充电站的规定适用于各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国家机构。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相关法律追究责任。财政部已于2024年3月7日将相关规定下发至各单位,各单位可据此执行。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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