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知悉防止公职人员私用公家充电桩的建议

泰国内阁知悉防止公职人员私用公家充电桩的建议

泰国内阁知悉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以及公私利益冲突的建议,即公职人员将私人电动汽车用于政府部门的充电设施。

5月26日,总理府副发言人普莱通·拉克西米·桑詹女士透露,内阁已注意到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提交的关于防止公职人员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或国家机构的充电桩为其私人电动汽车充电的行为的研究和意见征询结果,并通知国家反腐败委员会进一步知晓。

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国家机构应严格遵守财政部已制定的关于在国有资产上安装充电设施/充电站以供政府部门/地方政府使用的指导方针,以及相关的法规和准则,如公职人员的道德规范、部门内部福利管理、国有资产用于公务等,并应广泛宣传,使所有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知悉。各部门负责人应监督、指导并确保其下属的公务员和公职人员遵守相关法规和准则,特别是财政部的指导方针,以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

普莱通女士表示,内阁秘书处注意到,建议中提出内阁应考虑批准采纳财政部已制定的指导方针,用于指导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作为国有资产使用者或占有者安装充电设施/充电站。对于违反该指导方针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该指导方针已于2024年3月7日通报给各部门和机构,它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执行。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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