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金融机构复兴基金逐步偿还FIDF1和FIDF3债务

泰国内阁批准金融机构复兴基金逐步偿还FIDF1和FIDF3债务

内阁批准金融机构复兴与发展基金根据流动性状况分期偿还FIDF1和FIDF3本金共180亿泰铢。

总理府发言人拉差达·塔纳迪雷克女士透露,内阁会议决议批准金融机构复兴与发展基金向用于偿还基金损失的累积账户额外转账180亿泰铢(2026财年),允许基金根据自身流动性状况分期转入,如基金所提议,依据财政部建议。

此前,内阁已批准该基金转账或资产用于偿还FIDF1和FIDF3本金和利息共27次(2003-2026财年),总额27904.2亿泰铢。最近一次在2026财年(2025年12月2日),内阁批准按流动性状况转入50亿泰铢。

发言人还表示,本次额外偿还180亿泰铢,其中来自基金从泰京银行和曼谷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获得的股息179.8亿泰铢,加上基金超额流动性0.2亿泰铢。截至2026年3月31日,剩余债务本金为47817.7亿泰铢。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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