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泰自豪党撤回签名 为泰党推迟提交修宪草案 制宪会议来源争议再起

泰国泰自豪党撤回签名 为泰党推迟提交修宪草案 制宪会议来源争议再起

2017年宪法的修订工作再次提上日程,此前全民公投中2160万民众赞成制定新宪法。修订2017年宪法第256条关于宪法修正程序的规定,是启动全面起草新宪法的关键步骤。无论是通过制宪会议(ส.ส.ร.)机制,还是由宪法起草委员会(กมธ.)负责,都将取决于各政党向国会提交的修正案。

泰自豪党率先提交了关于第256条的修正案,且不修改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君主制,从而消除了拖延修宪的嫌疑。政府领导人表示,将优先解决经济和民生问题,再推进修宪。

泰自豪党率先修宪的行为,被视为一个积极信号,促使各方跟进。下议院议长兼国会议长“梭蓬·萨兰”表示欢迎所有政党和团体的修宪议程,并设定了7月7日至8日国会审议所有修正案原则的时间表,以便在7月11日第一次年度常会闭幕前完成。

修宪进程看似顺利,人民党提交了两项修正案,民主党提交了两项,为泰党也提交了一项。各党修正案的核心在于如何产生负责起草新宪法的组织,这包括制宪会议和宪法起草委员会,具体比例由各党决定。

然而,又出现了可能引发冲突的信号。在6月3日的泰自豪党议员会议上,该党决定撤回30名下议员对为泰党修正案的支持签名,同时勇敢党也撤回了签名。

理由是担心为泰党修正案中制宪会议的来源方式,可能违反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该裁决认为,国会有权修宪,但不能让民众直接选举宪法起草者。

关于选举300名制宪会议成员再从中选出100人的方案,存在争议:直接选举产生的成员,其排序是否必须遵循民众意愿?如果国会选择排名第三的人选,是否违背了民意?

为此,为泰党领导人要求将修正案撤回修改,并计划下周再次向议长提交。为此,为泰党副党魁及提案人“楚萨·西尼宁”质疑道,为泰党的修正案内容已事先提供给议员们,而且泰自豪党在2025年曾对制宪会议的来源表示过赞同。

各党修正案中制宪会议的来源方式是否可能违反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情况如下:泰自豪党规定制宪会议由100人组成,其中77人来自各府,23人为专家,由国会遴选。制宪会议下设两个45人的委员会,分别负责起草和听取意见,同时将上议院参与修宪投票的比例从1/3降至1/4。

人民党的第一项修正案规定,由民众直接选举150名制宪会议成员,国会全部认可。其中100人由选区选举产生(以府为选区),50人按比例代表制选举(全国为选区)。如果国会不认可,则需重新选举。

人民党的第二项修正案规定,由民众直接选举300名制宪会议成员,国会从中遴选150人。其中200人由选区选举产生(国会选剩100人),100人按比例代表制选举(国会选剩50人)。遴选原则为无记名投票并防止垄断,以保证制宪会议独立性。

两项修正案均规定,产生制宪会议后,将成立不超过45人的委员会,其中制宪会议成员至少占一半,另一半可以是外部专家、经验人士或未参选的民众代表,以协助起草工作。

为泰党规定制宪会议由152人组成:其中300人由各府选举产生,国会选剩100人;另52人由下议员、上议员、内阁和各机构提名。产生制宪会议后,再设两个委员会:起草委员会35人(制宪会议25人,专家10人),听取意见委员会35人(制宪会议25人,另10人由制宪会议任命)。

民主党规定制宪会议由100人组成:其中80人通过各府电子民意调查产生,每府提名3人,由国会甄选,每人一票以防止政党或团体垄断;另20人为专家,其中最高法院法官自行选出5人,行政法院法官5人,其余10人包括法学、公法专家5人以及政治学或公共管理学者5人,由大学校长会议负责遴选。

目前来看,制定一部能被民众接受的新宪法相当困难,因为将要负责起草工作的制宪会议成员,其产生方式并不像1997年宪法那样与民众紧密相连。

然而,由于2017年宪法设定的机制和条件,制宪会议要与民众紧密联系几乎不可能,国家最高规则的制定仍将远离民主原则。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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