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曼谷公务员遴选委员会74页裁决书,指出流程违规,要求重新遴选,17名公务员恢复原职。
此前有曼谷公务员投诉在人事任命中受到不公,涉及前曼谷市长查察·西提潘及9号市长候选人。查察方面已否认指控。
6月6日,据记者查阅曼谷公务员系统保护委员会(由基提南·考素提担任主席,委员包括陆军中将鲁吉·卡西兀、察楞蓬·查努奇、安潘·图瓦维)的文件,裁决书共74页。
摘要:3月23日,委员会裁决第57/2568号(红牌第10/2569号)关于高级管理职位遴选的申诉,撤销由查察签署的曼谷市令第3310/2568号。
部分公务员申诉称,遴选高级管理职位(区长和高级督察)的过程不符合功绩制和2014年相关规定。
委员会裁决认为,在评估个人适配性时,关于工作业绩部分,规定提交不超过3项成果(30分),但遴选委员会仅对面试中陈述的1项成果评分,导致提交3项、2项或1项成果的候选人之间存在不公平。且评分标准不一,未就成果质量、复杂性和成效进行详细评估。
此外,在潜在能力评估的子项“职位必要特质”中,委员会未按职位职责要求评估知识、技能和能力,因此遴选过程中对业绩和必要特质的评分有违功绩制和法规,导致申诉人据此发布的任命令也属违法。
因此,委员会支持申诉,裁决撤销与申诉人报考职位相关的任命令。曼谷市须在30天内撤销该命令,否则将构成渎职(刑法第157条)。
被撤销的任命涉及14位副区长晋升为区长:1. 巴萨·蓬西玛(乍都乍区)2. 帕尼萨·内塔通(丁登区)3. 阿鲁妮·因塔农(旺通朗区)4. 普拉彭·迪素旺(通酷区)5. 萨曼米·央泰颂(邦巴沙都拍区)6. 萍珠达·萨古尼提达(瓦他那区)7. 安查丽·西沙瓦(他威瓦他那区)8. 素瓦迪·派安农(拉差布拉那区)9. 班荣·山年岩(空堤区)10. 瓦兰雅·丽拉布拉蓬(都实区)11. 萨迪特·吉迪帕雅(挽卿区)12. 塔瓦猜·占色(挽赐区)13. 吉拉萨·洪帕(拉抛区)14. 纳拉泰·楚蓬(巴吞旺区);以及3位高级督察:1. 奥恩西·蓬他旺 2. 萨亚姆拉·朗南 3. 蓬萨通·猜派讪信。
随后,4月16日,查察签发市令第996/2569号,修正第3310/2568号命令,撤销14位区长和3位高级督察的任命,并签发第997/2569号,将上述人员临时调任至曼谷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
曼谷常务副秘书长随后签发第998/2569号,分配17名官员跟踪各原负责单位的年度行动计划进展,并报告至常务副秘书长,期间他们无签批权,直至新任命令下达。
之后,常务副秘书长组织重新遴选,查察于4月30日签发第1137/2569号任命令,17名官员恢复原职。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