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法院不处罚男子坦金,但下令禁止其参与案件、禁止进入法庭听取审理,并禁止在任何渠道发布与案件审理相关的信息。
2026年6月16日,在泰国帕卡农民事法院,法院下令安排调解编号为黑案号101/2569的案件。原告为吉拉努·披隆帕迪,被告为西拉纳·斯科特(或称赛·斯科特),案由为撤销赠与。原告于2026年2月5日提起诉讼。此前已于2026年6月10日进行过调解,但未能成功,因此法院于今日再次安排双方调解。
当天上午,被告方提交了针对男子坦金·拉达瓦昂古的藐视法庭指控,原因是他在第一次调解后将庭审情况向媒体透露,而其本人并非案件相关方。
据进一步报道,在调查过程中,男子坦金承认错误,并向原告、被告及法庭道歉。
法院经审议认为,男子坦金的行为虽在法庭区域内举止不当,但鉴于其已向原告和被告道歉,并受到警告,且无其他恶劣行为,因此决定给予一次机会,不另立藐视法庭案。
但法院发布命令,禁止男子坦金进入法庭听取或参与案件审理程序,并禁止在任何媒体上发布与案件审理相关的任何信息,或通过任何渠道传播文件,否则将视为藐视法庭。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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