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董里商会:政府应承担公共电费,不应转嫁给民众

泰国董里商会:政府应承担公共电费,不应转嫁给民众

泰国董里商会认为政府应承担公共电费,不应转嫁给民众,指出这是不公平的剥削。

6月23日,能源部长艾甲纳·蓬潘公布了电费结构,指出全国公共照明电费(即路灯电费)已被计入民众电费账单中的“能源损耗费”部分,导致民众不得不承担这部分费用。

泰国董里商会:政府应承担公共电费,不应转嫁给民众

董里商会主席素探·塞提披讪表示,从商业角度看,这些负担不应落在民众身上。政府应设立预算来支持这部分费用。他说:“我们长期被隐瞒,这是对民众的剥削,民众并非自愿。公共照明本应是政府的直接责任,并非所有人用电量相同,但却要承担相同的费用,这是不公平的。”

与此同时,目前所有商品成本都在上涨,导致民众生活成本也随之提高,但收入却未增加。希望政府重新考量,采取措施降低民众生活成本。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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