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摊贩反对政府收取公共电费,认为这是将负担转嫁给穷人,称这是不合理的,要求立即取消收费并解决问题。
2026年6月23日,69岁的摊贩普拉查蒂·布纳克(女)在加拉信府直辖县经营一家面馆和快餐店。她表示,自己活了快70年,才知道路灯的电费被包含在电费账单中,每个用户每度电需支付10萨当。
这实在太过分了,居然向民众收取公共设施的费用,而本应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承担。因为政府已经征收了各种税,应该用这些税收来支付,而不是再从电费账单中收取,这增加了民众的负担。
特别是贫困人群和低收入者,他们每天为生计奔波,却要支付更高的电费。或者应该由拥有公共场地设施的政府部门支付,或者政府用税收设立公共电费基金来承担这部分费用,而不是将负担转嫁给民众。这实在不合理,因此希望政府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干脆取消向民众收取公共电费。
此外,布纳克女士还向加拉信府地方电力局反映,她家店铺在刚刚过去的2026年5月的电费几乎翻倍。通常每月电费平均在1500-1800泰铢,但2026年5月电费高达3000泰铢。
询问前来检查的电力局工作人员,对方说变压器故障导致电费上升,并已进行处理。布纳克认为,电力局应该对因非正常使用导致的电费增加部分负责,而不应让民众全额支付3000泰铢,因为这并非民众的过错。因此希望加拉信电力局检查此事并对上涨的电费负责。
另一边,57岁的松蓬·普潘平(女)是加拉信府央达拉县乌姆毛镇东波登村的居民。她说,自己从不了解每月电费账单中包含了公共电费,直到昨天新闻爆出,才和全国泰国人一起得知此事。
个人认为,路灯或公共场所的公共电费不应向民众收取,而应由场地负责单位承担。因为政府已经向民众征税,应该划拨一部分税收来支付,而不应再向为生计奔波的民众收取。这是不合理的,政府必须尽快解决并给出明确答复。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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