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采纳人权委建议 重审“陆桥”项目 强调必须听取民意决定未来

“副发言人”透露,已指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前往拉廊府和春蓬府实地调查真实需求,再决定是否推进陆桥项目,规定30天内报告结果。

2026年5月5日,总理府副发言人萍海·拉克斯米桑詹女士透露,内阁会议已注意到国家人权委员会关于“陆桥”项目的重要建议,该项目连接泰国湾和安达曼海(春蓬府-拉廊府),旨在使发展与社区权利和当地潜力真正一致。

萍海女士表示,人权委员会的建议强调政府应尊重当地民众的自决权,主要议题是听取当地声音,指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听取所有职业群体的意见,以评估项目可行性,并将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当地需求结合考虑,使发展计划与区域潜力相符,而非强行推行中央项目。

萍海女士还表示,为使建议产生实际效果,内阁已指派交通部作为主要协调机构,联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内政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研究人权委员会建议的可行性和适宜性,并在30天内将审议结果汇总提交内阁秘书处,再次呈报内阁会议。

“国家基础设施发展必须与人权尊重并重。政府愿意听取意见,使陆桥项目真正惠及经济并可持续于当地民众的生活方式。”副发言人说道。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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