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政客发布上议院选举舞弊视频证据,质疑选举委员会。
2026年6月13日,人民党名单制下议院议员政客发布了一段关于上议院选举舞弊的视频证据,并附文称,这段视频是投诉人上周向议会提交的部分信息。政客及其团队已尝试提高音量(以便更清楚地听到重要对话),并对相关人员的面部进行了模糊处理。
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6月26日全国层面上议院选举期间,时间为晚上19:00(交叉轮次)。视频中可见一名女子(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一名男子(经初步核实为7名选举委员之一)巡视并收集了候选人的“选票”,所说的话似乎承认当天的选举可能存在不公正的风险。
政客理解,在投票站内记录候选人的数字信息以准备投票可能不一定违法,但问题在于:1. 选举委员在选票中看到了什么,或观察到了什么行为,以至于在收集选票时说:“拜托了,已经要成为上议院议员了,请诚实选举好吗?”
2. 收集选票后,选举委员是否立即召开会议,根据《上议院议员组织法》第59条检查证据并考虑采取行动,该条款允许选举委员会“如有合理理由怀疑选举不诚实或不公正,则命令暂停、制止、修改、变更或取消选举,并下令重新选举”?
3. 宣布上议院选举结果后,选举委员会对收集到的选票采取了什么行动?选举委员会是否进一步核查了证据,例如将选票上的数字与舞弊案的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词、预约证据、资金流向)进行关联?
4. 这些收集到的选票及第3点的调查结果(如有)是否包含在第26调查委员会的案卷中,并正被用于选举委员会即将作出的裁决,即是否将此案提交法院?
此前,选举委员会曾在2025年发表声明,解释称携带记录数字的文件进入投票站本身可能不构成违法,但该声明并未回答政客提出的初步疑问。从整体看,选举委员会的履职直接关系到上议院舞弊案的命运和司法公正。
众所周知,在第26调查委员会裁定至少229人(130多名上议院议员和90多名与政党有联系的人员,包括部分下议院议员和内阁成员)有罪后,决定是否同意调查委员会的结论并将案件移交法院,还是撤销案件,最终取决于由7名委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
此前,社会各界开始质疑选举委员会在调查和裁定上议院舞弊案时能否保持公正,原因包括:1. 现任选举委员会7人中有4人是由上议院批准任命的,而多数上议院议员正涉及此案——民众担忧选举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获得任命时是否暗含“必须帮忙”的条件。
2. 现任选举委员会专门设立了第36小组委员会来审查上议院舞弊案,而非使用现有的35个小组委员会之一——由于第36小组委员会由多名有贪污指控和政治中立性问题的委员组成,且已裁定229人全部无罪(与第26调查委员会的结论完全相反),民众担忧这是为被指控者洗白的企图。
3. 如果选举委员会无法清楚回应今天的视频证据,现任选举委员会,尤其是视频中出现的某些委员,将面临更多社会质疑,即是否未能充分履职调查上议院舞弊案。
如果选举委员会希望摆脱这些指控,应批准第26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将案件全部移交法院,由法院裁决229人是否真有违法行为。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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