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民党提出修宪三原则:增加民众参与、防止垄断、不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

泰国人民党提出修宪三原则:增加民众参与、防止垄断、不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

人民党公布三项原则,提交新宪法修正案:增加民众参与、防止垄断、不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党魁‘腾’表示,若其他政党提案不违背这三项原则,将予以支持。议员‘披里’强调,初步需设立投票站让民众参与选举。

5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泰国国会,下议院议员兼人民党党魁纳塔蓬·伦帕亚武迪在党内影子内阁与民众团体会议后,就制定新宪法的方针表示:我们需要一部与民众紧密相连的宪法,而非仓促制定的宪法。

人民党提出三项建议如下:第一,人民党与民众团体一致认为,新宪法的制定应最大程度符合2月8日公投的民意,同时必须坚守三项原则:原则一是最大限度促进民众参与,尤其是在选举制宪者方面,尽管我们受限于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原则二是必须防止制宪过程中的垄断,确保任何个人或团体不能全程垄断制宪进程;原则三是不得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所有国会议员在制宪全过程中应享有平等的投票权。

泰国人民党提出修宪三原则:增加民众参与、防止垄断、不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

纳塔蓬进一步表示,第二,人民党准备提出并推动宪法第256条修正案,增加第15/1章,依据前述三项原则,提交国会审议;第三,人民党将调配部分本党议员支持其他政党提出的第256条修正案,只要这些修正案符合上述三项原则。

第四,人民党准备支持民众团体收集至少5万名合格选民联署,提出宪法第256条修正案;第五,人民党与民众团体一致认为,所有机构和社会部门都应参与宣传和举办多种活动,确保全体民众知晓、理解并有意义地参与此次制宪。

另一方面,互联网法律项目主任英奇·阿查南表示,我们不希望只看到由泰自豪党领导的政府何时重新提交旧版或提出新版修正案,这还不够;我们要求本届政府至少公布完整的制宪路线图,让民众了解,例如至少再举行两次公投,有制宪者选举过程和公众意见征询。未来进程可能快则在2-3年内完成,慢则可能赶不上本届政府任期,但强调民众必须提前知晓以便准备参与。

“任何政党都不应在制宪中拥有超越他人的影响力,尤其是非民选的上议院议员,他们自身还面临来源是否正当的诉讼。上议院议员没有正当性凌驾于下议院议员和民众之上。如果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无法直接选举制宪者,那么来源不正当的上议院议员也不应有权选举制宪者。希望未来进程不会将权力过度赋予上议院议员。不过,如果政党提案缺乏民众参与,我们将动用民众权利联署提出其他草案与之竞争。”英奇说。

泰国人民党提出修宪三原则:增加民众参与、防止垄断、不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

与此同时,人民党下议院议员披里·瓦查拉辛图表示,总体而言,2017年宪法将国家引向全面勾结的政治体系,为政府勾结独立机构提供了便利,利用上议院作为工具。因为宪法规定的上议院议员选举方式不接地气且是互选,为任何政治势力提供了彻底干预和控制上议院议席的机会。而宪法又赋予上议院议员决定独立机构人事任命的权力,因此,如果控制上议院的政治势力与政府相关,民众自然会认为该政府可能也控制了独立机构。

“2017年宪法是蓝色政权的优质肥料,它正通过控制所有政治机构来蚕食国家。我们担心蓝色政权会不择手段地阻挠制宪进程,或试图让一切条件都利于其垄断新制宪者的选拔和新宪法内容。人民党将在国会体制内尽全力,让国家拥有公平、有民众参与的政治规则和制度,摆脱蓝色政权,但这若没有全国各地民众的合作与合力,恐怕难以成功。”披里说。

披里继续表示,关于上议院议员权力的条件,人民党并未剥夺其权力,因为上议院议员三分之一的权力在宪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在制定新宪法并提交公投前,我们认为至少下议院议员与上议院议员应享有平等的1人1票投票权,不应增加比例要求。人民党因此坚持与民众团体一致的原则,即不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但若有不同意见,应在国会系统中协商。

当被问及此前修正案中曾有的“20抽1”公式是否仍保留时,披里表示,人民党将提交新宪法修正案,包含三项原则:增加民众参与、增加防止垄断规则、不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因此我们可能需要将此前提交的多项草案重新审视修改,以符合这三项原则再行提交。关于民众参与原则的具体形式,我们确认其具体体现为设立投票站让民众参与选举制宪者。至于投票站的具体形式,将在议员会议达成明确结论后公布细节。

但初步可以确认的是设立投票站是民众参与的具体形式,且设立投票站不违反宪法法院裁决。我们不同意该裁决,认为其违背民主原则,并与2021年裁决相矛盾——后者指出民众拥有制宪权。因此我们必须强调,这是宪法法院一项不符合民主原则且自相矛盾的裁决。

“即使我们仔细阅读该裁决,也必须重申,设立投票站让民众参与选举制宪者并不违反宪法法院裁决。即使是人民党去年年底在初审一读中提交的草案,也设有投票站让民众直接选举咨询委员会和间接选举制宪委员会。别忘了,当时包括超过三分之一的上议院议员在内的国会议员都同意该草案的原则。因此可以确认,该草案不违反宪法法院裁决,不希望任何一方拿宪法法院裁决作为盾牌,试图减少民众参与。”披里说。

当被问及修宪的主要障碍是什么时,披里表示,新宪法制定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2017年宪法本身。因为自国家和平与秩序委员会时代起,规则的设计就阻止了修宪或制宪,规定任何修改都需要超过三分之一的上议院议员同意,并为宪法法院的裁决设置障碍,包括公投次数和制宪者选举。但打破这些障碍的力量是全国民众在公投中体现的民意。如果民众力量持续推动这一进程,将成为打破障碍的关键。关于第三项原则不增加上议院议员特权,沿用原有标准,即获得超过半数国会议员支持即可。

当被问及若制宪未能按与泰自豪党达成的协议实现,将如何说服上议院议员或其他政党时,纳塔蓬表示,协议之后发生的一件事是民众在公投中投出的2100万票要求新宪法。所有原则都包含在我们宣布的三项内容中。只要国会议员和所有政治力量重视并尊重民众的意愿——制宪权属于人民,如果每个人都尊重这一意愿,我们制定的三项原则不应与任何方面的意见冲突。他强调,我们愿意支持其他政党的修正案,只要不违反这三项原则。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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