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总理府部长苏帕马斯·伊萨拉帕迪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陪同下,前往曼谷挽卿区兰甘亨53号地区检查出租房和公寓,发现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如没收押金、虚报水电费、签订不公平合同。她要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加快处理1655起投诉,并全国范围内管控租赁合同。
2026年5月28日下午1点30分,总理府部长苏帕马斯·伊萨拉帕迪,作为监管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负责人,检查了位于曼谷挽卿区兰甘亨53号地区的出租房经营者。随行的有总理府部长顾问巴丁猜·汶楚埃,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兰龙·蓬披帕,以及挽卿区办公室官员、挽卿区警察局和消费者组织代表。此次行动是应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的政策要求,强调各部门协同合作,主动出击,保障民众的权益。

苏帕马斯表示,住房是民众每月必须承担的重要开销,尤其是上班族、学生和低收入群体,他们需要租房居住。据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自2025年以来的统计,共收到1655起租房投诉。最常见的问题是非法没收押金,出租方常不说明实际损坏情况,或按比例不合理的扣除押金,且没有证据支持。其次是虚报水电费,不按照政府部门向出租方收取的费率收取,给租户造成不公平负担。

苏帕马斯进一步指出,根据2025年《合同委员会关于将住宅租赁业务列为受控业务的通知》,禁止经营方收取高于政府费率的水电费。租户应知悉三项基本原则:1)水电费必须按电力和水务局的真实费率收取,不得加价盈利;2)搬出时须退还押金,若房屋无损坏,应在7天内退还;若有因租户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只能扣除相应部分并在14天内退还,正常磨损不可扣除;3)押金和预付租金总额不得超过月租的三倍。经营方必须使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规定的标准合同,该合同对双方公平且可免费下载使用。
“使用不公平合同或未按法律规定订立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监禁和罚款,并非小事。我已指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严格持续检查,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委员会愿意为经营方提供调整合同的建议,目标是保障租户公平,同时让经营方合法签约。反应迅速的经营方将获得租户的信任。”她说。

苏帕马斯最后提醒租户,在签订租约前,应仔细查看合同及水电费计算方式,并妥善保存合同、账单和收据,以便出现问题时有证据投诉。如果租房时遇到不公平待遇,可拨打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热线1166、通过OCPB Connect应用程序、访问网站www.ocpb.go.th,或联系各府的民权中心。
“我坚信公平必须惠及每一位租户,尤其是租住小房间的学生和低收入群体。他们必须按实际费率支付水电费,并全额拿回押金。我不会让消费者被利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继续检查,直到全国所有租户都获得公平对待。”她说。

临行前,兰甘亨大学学生会主席西里蒙坤·因考向政府提交了感谢信,感谢政府对租赁合同的管理,这对学生和普通民众都有利,同时也培养了公共意识,为其他地区的住宿经营者树立了榜样。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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