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里”总结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案9大关键问题,选举委员会仍未回答且无法回答,确认独立机构委员会将再次致函选举委员会,要求回答这些重要问题。
2026年6月19日,泰国人民党名单制议员帕里·瓦查拉辛图披露了与独立机构委员会及选举委员会代表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关于“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案”会议详情,旨在审查并建议选举委员会在此案中的履职情况,总结出9大关键问题如下:
1. 主要审查问题是比较两个意见相左的委员会的工作:第26调查委员会建议选举委员会对被指控的229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而第36裁决小组委员会则建议选举委员会驳回对全部229人的指控,使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
2. 第26调查委员会的工作详情:该委员会表决建议对229名被指控者提起诉讼。选举委员会代表说明如下:
- 组成:成员包括选举委员会官员和特别案件调查厅代表。
- 审议时间:共120天,几乎每天开会。
- 审议详情:相关文件约9万页,委员意见约1000页,询问了数百名证人。
3. 第36裁决小组委员会的工作详情:该小组委员会表决驳回对全部229人的指控。选举委员会代表说明如下:
- 组成:由7名成员组成,每位均由不同的选举委员会委员提名。
- 审议时间:代表表示不知情。
- 审议详情:代表同样表示不知情。
4. 关于设立第36裁决小组委员会的疑点需深入调查,因为:
- 正常情况下,选举委员会已有35个裁决小组委员会,每个案件通过随机或轮换方式分配,以避免‘锁定’审理人员。但在此案中,选举委员会专门设立了第36小组委员会。委员会将致函要求提供此前所有类似特设小组委员会的案件名单,自2017年宪法生效以来。
- 第36小组委员会7名成员中,不仅有来自原有35个小组的成员,还有从未在其他小组工作过的‘外部人员’被专门调入。选举委员会代表称记不清7人中有多少外部人员。
5. 除了第26调查委员会和第36裁决小组委员会的意见外,还有‘选举委员会秘书长’的意见。选举委员会澄清,这不是秘书长沙旺·汶米本人的意见,而是‘负责案件的副秘书长团队的’意见。简单来说,针对每位被指控者,选举委员会有三份意见:(1) 第26调查委员会建议起诉或驳回,(2) 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建议起诉或驳回,(3) 第36裁决小组委员会建议起诉或驳回。
6. 关于第26调查委员会卷宗中的证据,选举委员会代表选择不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即证据类型(如投票统计分析、组织名单、约会证据、交通费支付证据),但确认证据多样。
7. 关于已发布的视频证据,涉及选举委员会委员提迪切·努察的履职行为以及后来成为上议院议长的蒙空·素拉萨乍保存文件的情况。
- 选举委员会代表拒绝回答该视频相关证据是否包含在选举委员会正在审议的卷宗中。
- 选举委员会仅回应称,该视频中的证据或问题可能出现在此前相关投诉的卷宗中,但未说明是否为当前选举舞弊案卷宗的一部分。
8. 关于上议院议员选举日视频的发布,选举委员会代表确认,根据《上议院议员选举组织法》,选举委员会有权录制各级选举视频,并透露过去有些误解,因此选举委员会曾发布部分视频以澄清社会疑虑。既然选举委员会掌握全部选举视频,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发布,以解答社会对当日事件的疑问。
9. 此后,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首次审议后的90天内(即2026年9月左右)做出决定,对谁提起诉讼或驳回指控。但令人担忧的是,若驳回某人指控,选举委员会向委员会确认将仅公开‘裁决书’说明驳回理由,可能仅有简短的三四段解释‘证据不足’,而不公开详细的调查结果或案件事实。
委员会将再次致函选举委员会,要求就多个尚未得到解释的问题提供答案和文件。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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